這些提取情況將被嚴格審核!
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
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
異地購房尤其是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
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等申請?zhí)崛∽》抗e金!
提取條件
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guī)定比例25%的;
非房屋類:
牡丹江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條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戶口遷出本行政區(qū)域的;
5、繳存人享受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的;
6、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7、進城務工人員(非本市戶口)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繳存人服刑期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9、繳存人重新考學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0、繳存人參軍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1、外地(市)繳存人調入我市工作,并已經在我市正常繳交住房公積金,在原居住地購買住房無貸款的;
12、因重大疾病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3、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在就業(yè)的;
14、牡丹江市住房公積管理委員會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材料
1、以本人名義辦理提取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提取人身份證、結婚證明或戶口簿。
2、單位住房公積金專管員代為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專管員應提供單位介紹信、本人及提取人的身份證。
3、根據不同提取情形,還需相應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類:
牡丹江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一、購買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
1.單位審核后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基本材料:
(1)以本人名義辦理提取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
(2)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提取人身份證、結婚證明或戶口簿。
(3)單位住房公積金專管員代為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專管員應提供單位介紹信、本人及提取人的身份證(專管員只能為本單位繳存人代辦業(yè)務)。
3.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需提供商品房正式買賣合同(購房合同需顯示沒有貸款字樣,如有貸款按照還貸要求提取)和“黑龍江省銷售不動產統(tǒng)一發(fā)票”或商品房正式買賣合同(購房合同需顯示沒有貸款字樣,如有貸款按照還貸要求提取)和“牡丹江商品房銷售預收款專用票據”;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1. 單位審核后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代表章的《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基本材料:
①以本人名義辦理提取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
②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提取人身份證、結婚證明或戶口簿;
③單位住房公積金專管員代為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專管員應提供單位介紹信、本人及提取人的身份證(專管員只能為本單位繳存人代辦業(yè)務)。
3.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公積金貸款提取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商業(yè)住房貸款的除需提供借款合同、借款憑證、近12月還款明細、金融機構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
4.提前償還住房貸款的,提前部分償還公積金貸款的只需出示本人身份證,提前部分償還商業(yè)住房貸款的需提供借款合同或借款憑證、部分還款憑證及個人信用報告;提前結清公積金貸款的只需出示借款回收憑證、結清證明,提前結清商業(yè)住房貸款的除需提供以上要件外,還需提供借款合同或借款憑證及金融機構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guī)定比例(25%)
基本材料:提取人身份證、戶口簿(不在同一戶籍的需提供結婚證)、《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其他材料: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房產的證明。
四、提前償還住房貸款
提前部分償還公積金貸款的應提供借款合同、借款憑證、部分還款憑證,部分還款申請書;提前結清的只需出示借款回收憑證、結清證明;提前償還商業(yè)住房貸款的除需提供以上要件外,還需提供借款合同及金融機構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
五、購買拍賣自住住房
應提供拍賣成交確認書、拍賣委托合同書、正規(guī)的全額收據(不含稅)。
六、購買拆遷安置房
應提供拆遷補償協(xié)議書、增加住房面積部分房款稅務發(fā)票;由牡丹江市房屋征收辦公室拆遷安置的,增加住房面積部分需出示帶有“牡丹江市財政局預算外財政專戶財務專用章”字樣的票據。
七、大修自住住房而非裝修提取的
應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的危房鑒定書、購買大修房屋材料的稅務發(fā)票、原《房屋所有權證》。
八、翻建自住住房
建造自住住房的,須夫妻雙方有一方戶籍在建房所在地,縣級以上規(guī)劃部門出具的規(guī)劃許可證、戶口簿、購買建造房屋材料的正式稅務發(fā)票;屬農業(yè)戶籍,在農村建造自住住房的,應提供當地村委會批準建房的證明、宅基地使用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九、購買集資房
應提供政府批文、集資建房協(xié)議、集資建房購房合同和購房收據(單位出具的加蓋單位財務章的正式收據)。
十、購買公有住房參加房改提取的
應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審批表、國有住房出售專用發(fā)票。
十一、購買產權轉讓房(二手房)的
應提供更名后的《房屋所有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
注:辦理提取應提供的材料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非房屋類:
牡丹江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一、離休、退休的
應提供離、退休證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離、退休審批表(含特殊工種、病退);無退休證的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應提供身份證,如不能在提取申請表上加蓋所在單位財務專用章和法人代表章,可作為特殊條件予以提取。
二、繳存人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yè)的
須提供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書及社區(qū)出具滿兩年未再就業(yè)證明。
三、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應提供縣級(含縣級)以上醫(y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病歷證明、醫(yī)療費用正式發(fā)票(未參加醫(yī)保的發(fā)票原件公積金業(yè)務窗口需留存),非提取人患病的,提取人還須提供與患者的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
四、由外地(市)調入我市工作在我市已經正常繳交住房公積金,在原居地購房無貸款的
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
五、繳存人參軍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應提供入伍通知書和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書。
六、繳存人重新考學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應提供入學通知書和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書。
七、繳存人服刑期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
由受托人持法院判決書、受托人和繳存人身份證明、受托人與繳存人的關系證明。
八、進城務工人員(非本市戶口)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應提供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書、非本市戶口和身份證明。
九、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由繳存人親屬或繼承人持繳存人死亡證明或繳存人死亡戶口注銷證明或火化證明或骨灰寄存證明、有效的遺囑證明或公證部門出具的繼承公證書(屬夫妻繼承的應提供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屬子女繼承的應提供公證書)。
十、繳存人享受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的
應提供牡丹江市城市低保證明。
十一、因工作需要調離本行政區(qū)域的
應提供勞動部門或人事部門批準的商調函或調令或任免職決定。
十二、出境定居的
應提供定居國長期居住證明、戶口注銷證明(或已登記注銷事項的戶口簿)。
十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應提供解除勞動關系合同書、傷殘證(1-4級)或勞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證明。
注:辦理提取應提供的材料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提取流程
1、提出申請:職工攜帶提取資料到所在單位進行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在《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加蓋單位財務章、法人代表章。職工持相關材料到住房公積金各分支機構業(yè)務大廳,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
2、中心審核:初審柜員對資料進行初審,不符合提取條件的當場退還資料并告知理由;符合提取條件的經復審后由初審柜員打印相關憑證
3、銀行付款:職工持身份證及相關憑證到委托付款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確認,提取確認成功后由銀行開具支票、現(xiàn)金或存折。
提取額度
部分提�。�
1、購買商品住房或保障性住房,提取額度不能超過購房款總額。擁有房屋產權的共同買受人,按產權比例提取本人賬戶內不超過所占產權比例的住房公積金,房屋共有權證中明確產權比例的按產權比例提取,房屋共有權證中未明確產權比例的,共同買受人按平均產權比例提齲
2、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guī)定比例(25%)的,提取額度為當年實際發(fā)生的房租額度。
3、提前償還住房貸款的提取額度不能超過部分還款或結清金額。
4、購買拍賣自住住房提取額度不能超過購房款。
5、購買拆遷安置房的提取額度不能超過增加住房面積購房款。
6、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額度不能超過實際支付的大修費用。
7、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額度不能超過實際支付的翻建費用。
8、購買集資房的提取額度不能超過房款總額。
9、購買公有住房的提取額度不能超過國有住房出售專用發(fā)票金額。
10、購買產權轉讓房(二手房)的提取額度不能超過契稅完稅證上的計稅金額。
11、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取額度不能超過醫(yī)療費用的自費金額。
全額提取:
牡丹江住房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
1、離休、退休的
2、繳存人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yè)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由外地(市)調入我市工作在我市已經正常繳交住房公積金,在原居地購房無貸款的
5、繳存人參軍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繳存人重新考學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繳存人服刑期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
8、進城務工人員(非本市戶口)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繳存人享受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工作需要調離本行政區(qū)域的
12、出境定居的
注:符合以上提取情形之一的,提取額度為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提取時間
1、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xié)議簽訂或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頒發(fā)之日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