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規(guī)范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爸攸c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炒房投機!爆F(xiàn)就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或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申請?zhí)崛」e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所購房屋應坐落在盤錦市行政區(qū)域內。
二、如所購房屋坐落不在盤錦市行政區(qū)域內,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 房屋坐落在職工原戶籍所在地。
2. 房屋坐落在職工配偶原戶籍所在地。
3. 房屋坐落在職工配偶公積金繳存地。
為了更好地服務貸款職工,盤錦公積金APP及個人網上業(yè)務大廳“委托扣劃簽約”功能現(xiàn)已升級:夫妻雙方可以分別用自己的APP或者在個人網上業(yè)務大廳簽訂同一個貸款合同來進行公積金扣劃還款。
手機APP操作:登錄手機APP→點擊【委托扣劃簽約】→按照提示辦理業(yè)務。
網上業(yè)務大廳操作:登錄盤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點擊【網上業(yè)務大廳入口】→點擊【個人業(yè)務入口】→點擊【個人公積金辦理】→點擊【委托扣劃簽約】→按照提示辦理業(yè)務。
一、盤錦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guī)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并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申請?zhí)崛∽》抗e金。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xù)。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xù)。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承擔。
二、盤錦公積金提取流程
職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核心審核?管理核心指定的銀行窗口辦理提取業(yè)務(現(xiàn)金支票)?到指定銀行提取現(xiàn)金
三、盤錦公積金提取額度
全額提取: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與原單位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異地調動且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4、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注:符合以上規(guī)定可以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部分提。
1、職工本人或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的界定參照醫(yī)保規(guī)定標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能超過醫(yī)保報銷后余下的醫(yī)療費金額。
2、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申請?zhí)崛〉淖》抗e金額度,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3、未婚職工購房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能超過總的購房價款。
四、盤錦公積金提取時間
1、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xié)議簽訂或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頒發(fā)之日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