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條件
一、房屋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被納入本市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并支付房租的;
二、非房屋類:
(1)離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戶口遷出本市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被判處刑罰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7)因參軍、上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因單位解散、破產(chǎn)或辭職、被辭退等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轉入集中封存賬戶兩年后仍未重新就業(yè)的;
(9)職工家庭成員(包括本人、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2、提取材料
基本材料: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本人身份證、配偶身份證、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房屋所有權屬共有的還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證復印件。
根據(jù)不同情況,選擇相對應的材料:
房屋類:
石家莊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類:
石家莊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3、提取流程
一、通用流程:
步驟一:
提出申請:應向所在單位提供提取證明,所在單位初審后向市公積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請報批。
步驟二:
辦理手續(xù):審批通過后,中心將資金劃入單位提供銀行賬戶,由單位支付到職工個人。
二、轉入集中封存賬戶:
步驟一:
提出申請:本人憑提取證明及身份證、集中封存戶轉移憑證,向市公積金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請。
步驟二:
辦理手續(xù):審批通過后,中心將資金劃入單位提供銀行賬戶,由單位支付到職工個人。
4、提取額度
部分提。
(一)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額整取到百元,但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費用。
(二)償還購房貸款:提取金額不超過期間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三)職工因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超過當年患者本人自付的醫(yī)療費用。
(四)城鎮(zhèn)低保:提取金額整取到百元。
全額提。
職工因離退休、死亡、出境定居等原因提取。
5、提取時限
提取時間間隔:
(1)購房類提。郝毠ぜ捌渑渑伎梢蕴崛≠彿亢贤灦ㄖ栈蚺鷾式ㄔ、翻建、大修住房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積金。
(2)租房類提。好咳齻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3)其他類提。阂粋公積金年度內(nèi)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間隔滿十二個月以上方可再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