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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市事業(yè)單位公積金繳納基數,馬鞍山市事業(yè)單位公積金比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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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調整馬鞍山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最新政策6月23日,馬鞍山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的通知》,規(guī)定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規(guī)范調整,不得超過12%。該政策從5月1日起實施,暫按兩年執(zhí)行。


  調整內容


  1、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2017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按16182元執(zhí)行,下限原則上不低于目前我市職工養(yǎng)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


  2、月繳存額


  根據繳存基數和比例計算,月最高繳存額單位和職工個人合計繳存不得超過3884元。


  調整方式


  本次調整一律采用網上申報調整方式,未開通網上申報的單位先行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上下載《馬鞍山市住房公積金網上繳存申報開戶(修改)申請表》,根據表格要求,填寫并帶齊相關資料后,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yè)務窗口,辦理開通手續(xù)。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辦理程序如下:


  1、單位經辦人員登錄住房公積金網上申報系統(tǒng),進入“匯繳清冊申報”模塊進行操作,打印《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情況匯總表》,經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2、上傳《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情況匯總表》影像資料,提交。


  3、公積金中心受理后,發(fā)出回執(zhí)信息。


  具體操作步驟,請登錄馬鞍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網上申報(匯繳業(yè)務)操作手冊》進行參照。


  注意事項


 。ㄒ唬⿲ι夏甓嚷殑眨ǚQ)變動或轉正定級等職工個別增資情況,本次調整暫不列入范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ǘ﹩挝挥行抡{入或新錄用人員,在調整期間亦暫不辦理,待本次基數和比例調整后,下月再辦理增加,其繳存基數由單位比照同類人員確定繳存基數。


  (三)本次調整工作時間緊,請各單位安排專門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報。如有疑問,請單位經辦人員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管理科咨詢。


  (四)各單位在未申報調整前,從7月份開始暫停匯繳公積金。請經辦人員及時辦理,避免影響本單位有按月劃轉職工的正常償還貸款。


  (五)含山、和縣、當涂縣比照本通知執(zhí)行。


 。┍敬握{整受理時間為本通知下發(fā)之日起至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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