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編收集了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2020年1月1日起,廈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8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5元。最低工資標準包含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
適用范圍包括思明區(qū)、湖里區(qū)、集美區(qū)、海滄區(qū)、同安區(qū)、翔安區(qū)。執(zhí)行過程中,如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各項參考因素發(fā)生較大變化,再適時作調整。
從公布的標準來看,目前,廈門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為全省最高。
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范圍表
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范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