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最低工資標準上調
日前,福建省政府對外公布了新的最低工資標準。經省政府研究,福建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以及適用范圍進行了新的調整,新的標準從2015年7月1日起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如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各項參考因素發(fā)生較大變化,省政府將適時再作調整。
其中,廈門市六個區(qū)的最低工資標準為全省最高,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6元。
此前,廈門執(zhí)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320元/月,此次提高了180元,此前廈門執(zhí)行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4元,此次提高了2元。
影響
最低加班工資相應提高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會給咱們帶來哪些影響呢?
廈門市人社局介紹,最低工資標準是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shù),隨著它的上調,最低的加班工資也將提高。
按一天8小時、一個月工作21.75天計算,每個月的計薪小時數(shù)為174小時,1500元除以174小時等于每小時8.62元,這就是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的最低工資。
如果在工作日加班,每小時加班工資應該是8.62元的1.5倍,如果在休息日加班,每小時加班工資應該是8.62元的2倍,如果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每小時加班工資就是8.62元的3倍。
在此次調整之前,正常工作時間每小時的最低工資是7.59元。調整后每小時提高了1.03元,如果乘以加班的倍數(shù),每小時將提高一元多到三元多錢。
此外,本市人員的失業(yè)保險金將相應提高。以最低工資標準為繳費基數(shù)的外來人員的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等的繳費標準也將有所上漲。不過,跟勞動者直接相關的主要是外來人員的養(yǎng)老保險,一些勞動者可能得多掏一些,但影響不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