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工資標準最新,最低工資及加班工資怎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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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從2017年8月1日起調(diào)整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調(diào)整標準如下:

一類地區(qū)為呼和浩特市新城區(qū)、包頭市昆區(qū)等15個區(qū),二連浩特市等2個計劃單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7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6元/小時。

二類地區(qū)為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qū)等6個區(qū)、包頭市固陽縣等5個縣、錫林浩特市等3個縣級市和包頭市土右旗等9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6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6元/小時。

三類地區(qū)為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開魯縣等4個縣、烏蘭浩特市等3個縣級市和巴林右旗等16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5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5元/小時。

四類地區(qū)為卓資縣等8個縣、阿爾山市等3個縣級市和庫倫旗等17個旗,最低工資標準為14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5元/小時。

此外,對于非全日制就業(yè)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支付的貨幣工資不能低于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應(yīng)按規(guī)定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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