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qū)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
若第一次注冊考籍信息,該項須如實填寫;否則,該項可不填。
一、考生自備中性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等文具參加考試。
二、嚴禁攜帶手機、手表、涂改液、修正帶、礦泉水、金屬首飾、書籍資料、電子設備以及其它禁止帶入考場的物品參加考試。
三、開考前30分鐘,考生到達考點,排隊進行指靜脈驗證。驗證通過后,憑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將非考試物品放在“非考試物品暫放處”,主動接受監(jiān)考員進行身份認證和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
四、考生對號入座后,將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始終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驗。《準考證》正、反兩面均不得涂改或書寫?忌型静坏秒x場。
五、考生拿到試卷和答題卡后,須認真核對科目、類型是否正確,有無漏印、錯印、字跡不清、缺頁、缺損等,無誤后,在試卷分發(fā)對照表上簽字。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舉手報告,申請更換。凡開考后要求更換的,耽誤的時間不予補償。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準向監(jiān)考員詢問。
六、考生在試卷和答題卡指定位置填寫姓名、考生號、座位號,并在答題卡指定位置粘貼條形碼、填涂試卷類型。未認真核對、粘貼條形碼不準確、填涂信息有誤、未在試卷分發(fā)對照表上簽字,影響到考試成績,責任自負。
七、考生不得折疊、撕破答題卡;不得在答題卡(答卷)上穿孔、任意涂畫或做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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