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
《銀川市征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辦法》是在《銀川市征地補償安置試行辦法》(銀政發(fā)[2002]182號)的基礎上進行了修訂完善,已經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xiàn)予印發(fā),請遵照執(zhí)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銀川市征收集體土地及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征收集體土地管理,保障各項建設的順利進行,維護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土地管理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征收集體所有土地及房屋拆遷的安置補償,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是我市集體土地征收及安置補償?shù)男姓鞴懿块T。市土地儲備中心負責統(tǒng)一征地及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市轄區(qū)人民政府負責實施本轄區(qū)范圍內集體土地征收過程中房屋拆遷安置補償?shù)染唧w工作。
第四條 征地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含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
第五條 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按照被征土地的區(qū)位確定。具體標準根據(jù)國家制定區(qū)片綜合地價的有關規(guī)定另行發(fā)布。
自征地協(xié)議簽訂后,農民在被征土地上取土賣土,依據(jù)《土地法》有關規(guī)定,按實際取土量和土方市場價核算費用,從征地補償費中扣除。
第六條 農民宅基地及莊點內公共用地的補償,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一)采取貨幣補償方式的,宅基地及莊點內的公共用地的補償按本辦法第五條進行。
。ǘ┎扇嵨锱c貨幣相結合的方式補償?shù),宅基地及莊點內的公共用地不再補償。
第七條 國家及自治區(qū)重點工程征地補償標準,按照自治區(qū)制定的標準執(zhí)行。
第八條 拆遷農民住房的,按照“一戶一宅”的原則,只對一處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采取實物補償結合貨幣補償?shù)姆绞竭M行安置;其他宅基地上建造的屬于補償范圍的房屋以貨幣補償?shù)姆绞竭M行。
凡在2003年1月1日以后未經批準,違法違章建造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一律不予補償。
第九條 拆遷房屋采取實物補償結合貨幣補償?shù),按以下?guī)定進行安置:
。ㄒ唬┎扇∫詫嵨镅a償(以房還房),被安置在統(tǒng)一建設的居住小區(qū)的,以一處宅基地的房屋計算,拆遷房屋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的,根據(jù)結構系數(shù)按下表進行折算后返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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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一等│二等│││
│系數(shù)│││││
│房屋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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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磚混結構│1│0.95│││
├──────────────┼─────┼────┼──────────────┤│
│磚木結構│0.9│0.85│││
├──────────────┼─────┼────┼──────────────┤│
│土木結構│0.7││││
├──────────────┼─────┼────┼──────────────┼─┤
│簡易結構│0.4││││
└──────────────┴─────┴────┴──────────────┴─┘
。ǘ┎疬w房屋建筑面積超過100平方米小于300平方米的,按面積系數(shù)0.6和房屋結構系數(shù)進行折算后返還房屋;超過300平方米的建筑物,超出部分按附表一的標準實行貨幣補償。給予住房安置的,原農民住房的附屬設施(含室內裝修及其它附屬設施如圍墻、地坪、水井、門樓、廁所等)不再進行補償。
。ㄈ┙浾鬯愫蠓颠房屋總面積不足100平方米的,其差額部分面積享受政府優(yōu)惠價格每平方米500元購買,超出100平方米以上的面積,按市場價購買。
。ㄋ模┎疬w房屋屬磚混結構或磚木結構的,只對附表一中所例一、二等進行實物補償,其它等級的房屋均采取貨幣補償方式進行補償。但被拆遷戶只有一處宅基地且房屋結構為土木結構或簡易結構的,可按本條(一)、(二)、(三)款給予實物補償。
(五)征地拆遷范圍內凡不能同時具備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的房屋,均按照本辦法規(guī)定進行拆遷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