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qū)、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湖南省2019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湘人社〔2019〕56號)精神,并經長沙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自2019年10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芙蓉區(qū)、天心區(qū)、岳麓區(qū)、開福區(qū)、雨花區(qū)、望城區(qū)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70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元/時;長沙縣、瀏陽市、寧鄉(xiāng)市最低工資標準為154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5元/時。
二、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
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省人社廳發(fā)布消息,省人社廳于日前發(fā)布《關于湖南省2019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我省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
《通知》稱,經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我省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700元/月、1540元/月、1380元/月、1220元/月;我省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檔次調整為:17元/小時、15元/小時、13.5元/小時、12.5元/小時。適用時間從2019年10月1日開始執(zhí)行。
我省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各市州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定本地區(qū)適用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并報省廳備案。
據了解,我省最低工資標準根據2006年公布的《湖南省最低工資規(guī)定》來調整,每三年至少調整一次。
全國各地區(qū)最低工資標準
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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