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條件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連續(xù)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辦理《貴州省居住證》。
二、辦理材料
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白底彩照一寸兩張、居住地地址、就業(yè)、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chǎn)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yè)證明:包括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wěn)定就業(yè)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xù)就讀的材料。)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jiān)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分類辦理:
A
單位宿舍: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白底彩照(一寸)一張;
2、單位出具員工就業(yè)證明材料并附公章;
3、所屬單位處營業(yè)執(zhí)照、單位法人、負責人、治安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電話號碼;
4、居委會出具居住證明,居委會領取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B
租房: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白底彩照(一寸)一張;
2、租房合同復印件(出租時間在有效期之內(nèi)并附雙方手印或公章)、房主身份證復印件;
3、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4、結婚證復印件;
5、居委會出具居住證明,居委會領取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C
購房:
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白底彩照(一寸)一張;
2、房產(chǎn)證復印件或購房合同復印件;
3、結婚證復印件;
4、戶口本復印件;
5、房主身份證復印件;
6、居委會出具居住證明,居委會領取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三、辦理流程
1、本人(或代辦人)帶上辦理居住證的個人材料到居委會或社區(qū)中心登記,填寫《流動人口登記表》,并由居委會或社區(qū)中心開具居住證明;
2、本人(或代辦人)帶上居住證明、流動人口登記表及個人材料到轄區(qū)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證;
3、受理期限: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nèi)制作發(fā)放居住證;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30日。
溫馨提示
1、居住證實行一人一證,有效期為一年;
2、居住證辦理,需登記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居住地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
3、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xù)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nèi),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qū)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xù)。
四、聯(lián)系電話
烏當區(qū)派出所
新添派出所:0851-86840027
高新派出所:0851-86270121
創(chuàng)新派出所:0851-86463742
馬隴派出所:0851-86300110
金江派出所:0851-86320937
東風派出所:0851-86221595
水田派出所:0851-86160501
新堡派出所:0851-86100110
羊昌派出所:0851-86110023
新場派出所:0851-86130320
下壩派出所:0851-86280272
百宜派出所:0851-86113110
清鎮(zhèn)市派出所
紅楓湖鎮(zhèn)風景區(qū)治安派出所:0851-82775883
紅楓街派出所:0851-82526049
云嶺街派出所:0851-82620048
云職路派出所:0851-82540210
云站路派出所:0851-82517358
巢鳳派出所:0851-82567580
站街派出所:0851-82580110
衛(wèi)城派出所:0851-82572110
王莊派出所:0851-82700110
新店派出所:0851-82740110
暗流派出所:0851-82750110
犁倭派出所:0851-82790110
麥格派出所:0851-82830110
流長派出所:0851-82770110
城東派出所:0851-82514169
城南派出所:0851-82526045
紅塔派出所:0851-8257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