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年滿16周歲,因務工、經(jīng)商等擬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動人口。
未滿16周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yī)、探親、旅游、出差的流動人口,自愿申領居住證。
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2、居住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quán)證、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辦理流程
1、申報:申辦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請表和申請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請;
3、審核:公安內(nèi)部審核;
4、制證:公安內(nèi)部制證;
5、領。荷贽k人持申請回執(zhí)或本人身份證到申請辦理的派出所領取居住證。
辦理時限及費用
15個工作日辦結(jié);首次申領居住證不收費。
辦理地點
戶口/暫住證/居住證
戶口問題、暫住證辦理、居住證辦理、戶口遷移辦理
連云港市局 0518-85298111
海州分局 0518-85430139
連云分局 0518-85296004
墟溝派出所 0518-82310514
贛榆區(qū)公安局
0518-85294014
灌南縣公安局 0518-85297014
灌云縣公安局 0518-88812593
東?h公安局 0518-8529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