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稅務(wù)部門確認從3月11日開始,東莞二手房交易個人所得稅可按兩種方式征收:全額的2%或者差額的20%,具體哪一種可自行選擇。
如果選擇差額20%,那么需要提供原購價發(fā)票、裝修發(fā)票等成本資料,如果不能提供(或不提供)將按照成交價的2%計算個稅。(如果成交價低于系統(tǒng)評估價,將按照評估價的2%計稅。)
此前,東莞二手房交易只能選擇差額的20%計算個稅。除非是賣家無法提供購房合同等憑證,且稅務(wù)部門無法查詢上次交易價格記錄,才能按照轉(zhuǎn)讓價格×核定征收率2%計算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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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降稅,對于一些增值比較高的二手房交易而言,分分鐘可以省下幾十萬的稅費。
舉個例子:
2005年,小明以50萬購入東莞的一套商品住宅,算上裝修、貸款利息等約10萬元,那么該套房的成本約60萬元。目前,該套房可以賣到220萬元。(該套房并非小明唯一住宅,房產(chǎn)證滿5年仍需繳納個稅。)
如果按原來差額20%計算個稅:(220萬-60萬)*20%=32萬元
但如果按照成交總額2%計算:220萬*2%=4.4萬元。
相當(dāng)于省了32萬-4.4萬=27.6萬元!省了86%的個稅!
對于一些動輒差價幾百萬的別墅,省下來的稅費更驚人。
當(dāng)然,如果小明是近兩年用200萬購入的房子,增值不過20萬。那么,選擇差額20%計算個稅,會比成交總額的2%要省4000元的稅費。
所以,交易前要根據(jù)房屋增值情況,先算好哪種方式更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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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個稅還是增值稅附加稅,新的稅費減免政策,對于交易雙方而言,都能享受到一定的優(yōu)惠。
雖然對于房價而言,減免的金額可能并不多,但是對于房地產(chǎn)市場,卻可以起到一定的提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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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附上廣州最新的二手房交易相關(guān)費用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