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婚前協議范文
1.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鄰居的面吵,在公共場所給對方面子。如違反本規(guī)定,違規(guī)一方必須無條件做家務一周(不會做可以向另一方請教,但必須自己動手),以視為懲戒。
2.吵架無論對錯,男方必須先哄女方壹次,女方也必須立即冷靜下來,如果男方態(tài)度惡劣,女方則可以做出任何不冷靜之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全部由男方負責。
3.在家吵架不允許一走了之,如實在要走,則不得走出居住地方圓伍拾米以外,且必須在對方能迅速找到即一眼能看到場所逗留(北京時間:21時30分后絕不允許離家出走),絕不允許不帶手機和關機,更不允許去酒吧等營業(yè)性場所,如違反本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全部由離家出走一方負責。
4.尊敬對方的父母長輩,吵架不開心不能對長輩無禮,絕不允許帶著情緒與長輩說話,如違反本規(guī)定,違規(guī)一方必須無條件做家務一周(不會做可以向另一方請教,但必須自己動手),以視為懲戒,并必須以書面形式向長輩道歉,要深刻并富有內涵,不可敷衍了事。
5.有錯一方必須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并補償后要盡快原諒對方,但出軌等原則性問題不在本條款范圍之內。
6.雙方都有錯時要互相檢討,認識到錯誤并道歉后由男方主動提出帶女方出去散心在外加餐一次(消費水平視月頭月尾并而定),女方看到中意物品時,男方不得阻擾,并必須給予女方最大的經濟支持,且不允許掛相。如違反本規(guī)定,女方有權支配男方下月所有收入。
7.要出氣男方不準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如違反本規(guī)定,無論物品所有權或使用權歸屬,男方必須賠付所砸物品相應之價值的現金給女方,物品價值以購物發(fā)票為標準(扣除折舊)。
8.吵架不允許隔夜,晚上睡覺時男方必須主動抱女方,女方生氣百般推讓男方也不能就此放棄,一定要哄到女方睡著,做上美夢。如違反本規(guī)定,女方有權利不讓男方睡床,家中其余場所由男方自行決定,但不允許離家。
9.吵架時男方不準掛電話,如果掛了要在壹分鐘之內打回去,并表示歉意,吵架時女方如果掛了電話,男方必須在壹分鐘之內打給女方,電話不通打手機,總之不能氣綏,屢掛屢打,但是女方也要給男方面子,每次掛電話次數不大于叁次。如違反本規(guī)定,違規(guī)一方必須為另一方繳納壹佰圓(¥100.00元)電話費,或折現。
10.男女雙方如發(fā)生糾紛,且無法判定對錯責任時,必須由第三方介入對案例進行評估判定;第三方組成為:
(1)男方朋友
(2)女方朋友
(3)男女雙方共同朋友(可由雙方長輩代任)
第三方評估人員不能與當事雙方中任何一方在所介入之案例中有任何共同利益關系,否則評估判定視為無效判定,有徇私舞弊嫌疑一方自動判定為案例中有責任一方,并承擔相應之責任。
11、男方之吸煙、喝酒等不良行為可視為工作性質以及生理需要等不可抗拒之原因,女方在外交場合不可就此等行為對男方大聲喧嘩,如違反將按照本協議第壹條規(guī)定進行處罰。但男方不允許將此等不良行為帶到家中。鑒于生理需要,可將家中陽臺、廁所等場所劃為吸煙室,絕不允許在室內吸煙,躺床上吸煙更視為惡劣之行為,如必須違反,則應先得到女方之諒解同意,才可實行。如違反女方可沒收并銷毀男方所有污染空氣之物品,男方不得阻撓。
公約條款本著公平、公正的精神暫定為以上這拾壹條,與時具進,開拓進取,為了進一步解放和發(fā)展生產力,如要增加條款必須由男女雙方共同協商后以補充協議形式附本協議后,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一樣具有約束男女雙方行為之權利,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發(fā)生沖突時,以補充協議為準,但絕不可無理由更改(“我高興”“我不高興”“我想改了”等不能做為改動協議之理由),本協議自簽訂當日起生效。
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本協議之所有處罰不是目的,只是一種手段,為男女雙方能夠更好地約束個人行為,為可持續(xù)發(fā)展而服務。因此男女雙方在違反協議后必須嚴格履行各項處罰條例,絕不允許單方面撕毀條約,否則將視為對男女雙方所認同簽字之條約的褻瀆,刻意破壞社會家庭的安定團結。
本人在此承諾:一旦在本協議上簽字,即代表本人已完全理解認同本協議之各條款規(guī)定,并能夠嚴格遵守本協議之各條款履行義務接受處罰。如一方有違反本協議條款之行為,即視為違約,另一方可以對此后任何行為不做任何解釋以及不負任何責任。
男方簽名:女方簽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