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昌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1份,申請人近期正面藍底光面彩色照片1張,并提交照片回執(zhí);
2.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3.國家工作人員(登記備案人員)同意出境的證明;
4.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監(jiān)護證明,以及一方監(jiān)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5.申請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
護照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
3.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相片;
4.未滿十六周歲申請人應當由監(jiān)護人陪同申請,還需提交本人戶口簿,本人的《出生醫(yī)學證明》或者監(jiān)護關系公證書,以及監(jiān)護人的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如監(jiān)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監(jiān)護人的委托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現(xiàn)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提交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
二、南昌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辦港澳通行證的程序:
1.申請人到受理窗口咨詢、領取并填寫《中國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區(qū)申請表》。
2.到受理窗口取號排隊。
3.申請人到受理窗口給材料并領取《回執(zhí)單》。(可以選擇郵政快遞)
4.申請人到辦理窗口憑《回執(zhí)單》打印繳費收據(jù)。
5.申請人憑繳費收據(jù)到銀行繳費。
6.申請人憑銀行收費單據(jù)和《回執(zhí)單》到受理窗口領證。
辦理出入境護照的流程
1.申請人向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guī)定采集指紋信息;
2.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zhí)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3.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批準的,簽發(fā)證件;不予批準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4.申請人領取證件。
三、南昌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南昌辦理港澳通行證的收費標準是:工本費100元/人、簽注:20元/個、表格:10元/張。簽注類型分為三個月一次、三個月兩次、一年一次、一年兩次。每次在港澳地區(qū)可停留7天。目前,南昌市一般只辦理三個月一次簽注的港澳個人游。
四、南昌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可以在以下5個辦證點辦理:1、南昌市公安局辦證大廳(廬山南大道162號)2、東湖公安分局(陽明路189號)3、西湖公安分局(永叔路99號)4、青山湖公安分局(南京東路425號)5、青云譜公安分局(井岡山大道27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