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原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護照申請材料如下:
(一)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
(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三)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四)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五)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jiān)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jiān)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jiān)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監(jiān)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jiān)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港澳通行證申辦材料:
(一) 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申請表(一)》(以下簡稱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三)未滿十六周歲的,還應當由其監(jiān)護人陪同,提交其監(jiān)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jiān)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
(四)國家工作人員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五)從事邊境貿易的,提交邊境地區(q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
(六)從事邊境旅游服務的,提交本人導游證;
(七)因國籍沖突、港澳居民來內地遺失證件等情形需申請出入境通行證的,應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二、太原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預約入口: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辦理基本流程:
(一)申請人向國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guī)定采集指紋信息;
(二)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zhí)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不予批準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四)申請人領取證件。
三、太原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首次申請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續(xù)簽需7個工作日。通過自助受理機辦理再次港澳地區(qū)團隊旅游的,在四個工作日內簽發(fā)。
辦理費用:
(一)收費依據
《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電信網碼號資源占用費等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7〕1186號)。
(二)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每證60元,往來港澳一次有效簽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簽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過一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兩年以下(含兩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120元,兩年以上(不含兩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160元,長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簽注每件240元。
注:以上收費標準不含郵政速遞服務費。以上辦證時限不含郵政速遞時間。
四、太原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太原市公安局為民服務中心出入境辦證服務大廳
地址:太原市萬柏林區(qū)南屯長興南街1號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一樓B區(qū)
電話:0351-4612787
太原市公安局南內環(huán)出入境辦證服務大廳
地址:太原市萬柏林區(qū)南內環(huán)西街2號萬水瀾庭
電話:0351-3659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