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充辦護照港澳通行證需要的材料及證件
(一)內地居民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
1.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
3.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復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
4.按規(guī)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qū)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二)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簽注。
1.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除外);
3.內地居民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關于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簽注條件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要求辦理。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qū)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內地居民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的,無須重復提交相關材料。
二、南充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流程
照相(在社會化照相采集點或大廳郵政自助照相點,港澳臺二次簽注申請無需照相)→預受理取號(預受理并打印申請表)→受理→繳費→取證(或辦理郵寄送達)。
1、預約方式:
南充護照網上預約: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2、受理: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理普通護照申請材料后,應當詢問當事人。對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受理;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審批:審批簽發(fā)機構收到受理機構報送的申請材料后,對符合簽發(fā)規(guī)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的名義簽發(fā)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guī)定不予簽發(fā)的,應當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4、制證:制證機構應當在本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規(guī)定的時限內完成制證工作。
5、領證:申請人本人須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門通知的取證日期按時領取證件。領取證件后,請仔細核對證件內容,發(fā)現(xiàn)差錯,及時改正。
溫馨提示:
1、現(xiàn)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手續(xù)。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xù)后,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2、公民領取普通護照后,應當在持證人簽名欄簽署本人姓名。
3、中國公民在國外申請護照、證件,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頒發(fā)。
4、護照有效期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兩種。針對普通護照持有人不同年齡,規(guī)定了不同的有效期。其中,未滿16周歲的人員申領普通護照有效期為5年,16周歲以上為10年,同時取消了護照延期的規(guī)定。
5、申請人所持普通護照失效,重新申請普通護照的,應當為其辦理曾持照加注。
三、南充辦護照港澳通行證的辦理時限及費用
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往來臺灣通行證在7個工作日內簽發(fā);赴港澳地區(qū)或者臺灣地區(qū)旅游類簽注在3個工作日內簽發(fā),其他類型簽注在7個工作日內簽發(fā)?鐟艏厣贽k出入境證件的審批時限為20日。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內
收費標準:首次申請160元/本;一個加注20元
四、南充在哪里辦理港澳通行證
嘉陵區(qū)政務服務中心
通訊地址:南充市嘉陵區(qū)學府路
咨詢電話:0817-3896030
上班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