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及《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6]6號)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孩子享有進入重點學府求學的機會,天津大學2017年繼續(xù)實施“筑夢計劃”,選拔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
一、招生專業(yè)
根據天津大學辦學特色,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筑夢計劃”招生將在相關優(yōu)勢專業(yè)實施,具體專業(yè)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天津大學2017年“筑夢計劃”招生專業(yè)目錄》。
二、報名條件
天津大學2017年“筑夢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理科學生。其中符合報名條件要求的區(qū)域由各。▍^(qū)、市)自行確定,以各省(區(qū)、市)向社會公布的名單為準。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①符合2017年統(tǒng)一高考報名條件;②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③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辦法由有關。▍^(qū)、市)研究確定,考生若報考我校2017年“筑夢計劃”,必須通過相關。▍^(qū)、市)的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和公示。
三、選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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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網址:/gaokao/UploadFiles_2018/201604/20160407202642464.jpeg);
2.請考生參照附件《天津大學2017年“筑夢計劃”招生專業(yè)目錄》,根據自身情況在報名系統(tǒng)中“填報志愿”階段,選填不超過6個意向專業(yè)并進行優(yōu)先級排序,且須服從專業(yè)調劑,不填寫專業(yè)志愿或不服從專業(yè)調劑者該報名材料無效(入選資格考生最終入選專業(yè)原則上在我校當年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范圍內確定,考生填寫意向專業(yè)志愿時,可參照我校2015年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
3.請考生注意在“確認志愿”前詳細檢查材料的完整性,一經確認志愿,報名系統(tǒng)中所有信息不得再進行修改;
4.報名材料中所有簽字信息均須本人親筆簽名;
5.因考生沒有按時報名、沒有按要求上傳報名材料、信息填寫錯誤等個人原因導致報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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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組織專家對考生提交的有效報名材料按照滿足條件、優(yōu)中選優(yōu)的原則,兼顧考慮農村學生特點及相關地區(qū)基礎教育實際進行審核篩選,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商討后,確定最終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初審結果將在教育部陽光高考“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tǒng)”中公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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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初審,獲得參加考核資格的考生,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tǒng)確認參加考核事宜,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按要求參加天津大學“筑夢計劃”筆試和面試。
筆試:學科能力測試(涵蓋語文、數學知識);總分:300分;時間:120分鐘。
面試:面試將于筆試當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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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生面試合格的基礎上根據筆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筑夢計劃”最終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名單將同時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
四、優(yōu)惠政策
通過我!爸䦃粲媱潯笨己藴y試且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可在其所在省(區(qū)、市)我校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最終模擬投檔線下降30分錄取,降分后考生2017年高考成績須不低于考生所在。▍^(qū)、市)同科類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zhí)行)。
五、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及提交材料時間:2017年4月8日至4月25日;
初審結果公布時間:2017年5月30日左右;
確認參加考核時間:通過初審考生須在報名系統(tǒng)確認是否參加我校“筑夢計劃”測試,確認時間參見系統(tǒng)通知;
測試時間:筆試時間2017年6月12日上午,
面試時間2017年6月12日下午,
。ň唧w時間安排屆時參見相關通知);
打印準考證時間:詳見報名系統(tǒng)及我校本科招生網通知。
測試地點:天津大學衛(wèi)津路校區(qū)(天津市南開區(qū)衛(wèi)津路92號);
資格公示:2017年6月22日前,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確定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
六、附則
。ㄒ唬┌凑战逃肯嚓P規(guī)定,天津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筑夢計劃”招生錄取人數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
(二)通過“筑夢計劃”考核的考生須參加2017年高考,且在其所在省(區(qū)、市)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相應批次報考我校,具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填報批次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為準;
(三)報名系統(tǒng)中考生選擇專業(yè)均為意向專業(yè),我校將根據考生考核情況確定擬給予優(yōu)惠政策入選專業(yè)并進行公示;
。ㄋ模┪倚8鶕脒x資格考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志愿、高考成績、經公示的優(yōu)惠分值、入選專業(yè)和學校模擬投檔線決定錄取與否;
。ㄎ澹┠M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該。▍^(qū)、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六)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筑夢計劃”入選資格的江蘇省考生,學業(yè)測試要求兩門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1A1B及以上,必測科目在4C及以上,技術科目合格;
。ㄆ撸┨旖虼髮W高校專項計劃“筑夢計劃”招生考試免收考生報名費。
七、監(jiān)督和約束機制
天津大學高校專項計劃“筑夢計劃”招生工作將在教育部的指導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接受社會監(jiān)督。
。ㄒ唬└咝m椨媱潯爸䦃粲媱潯闭猩娜抗ぷ髟趯W校紀委的監(jiān)督下進行;
。ǘ┥暾埲藨局\信的原則報送相關材料,中學要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公示所有經審核具有報名資格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如發(fā)現中學或考生弄虛作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取消相關考生被認定的資格,若相關考生已被錄取,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ㄈ┢渌`規(guī)行為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及報名系統(tǒng)發(fā)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測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九、本簡章最終以教育部公示方案為準。
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高校名單及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招生簡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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