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委員會的產生、設置和職責
(一) 支部委員會的產生
支部委員會由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兩年或三年。任期屆滿應按期進行換屆選舉。如需延期或提前進行換屆選舉,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延長期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二) 支部委員會的設置
黨員人數7人以上50人一下的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黨員不足7人的黨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由黨員大會選舉支部書記1人,必要時可選副書記1人。黨支部委員的設置,應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作出具體決定。一般情況下,支部委員會由3人至5人組成,最多不超過7人?稍O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青年委員等。
(三) 支部委員會的職責
1、書記的職責
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主持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傳達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主持討論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召集支部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研究安排支部工作,檢查支部工作計劃、決議的執(zhí)行情況,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抓好對黨員的教育和管理,不斷提高黨員的整體素質,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
了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抓好支部委員會的學習,按時召開支委生活會,加強支部委員會的自身建設,發(fā)揮支委會的集體領導作用,協調本單位黨、政、工、團的關系。
黨支部副書記協助書記工作。書記不在時,由副書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2、組織委員的職責
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主要負責支部的組織建設工作。
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根據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和督促黨小組過好組織生活。按照黨章規(guī)定,負責黨支部換屆選舉的準備工作。
推動“三會一課”制度落實;負責民主評議黨員和民主生活會的準備工作。
組織開展“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收集和整理黨員的模范事跡,向支委會提出表揚、獎勵黨員的建議。
對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進行培養(yǎng)、教育和考察,提出發(fā)展黨員的意見,具體辦理接受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xù)。
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按時收繳黨費,負責黨內統計工作。
不設紀律檢查委員的黨支部,有關紀律檢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組織委員負責。
3、宣傳委員的職責
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主要負責支部宣傳教育工作。
了解黨員、群眾的思想情況,提出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擬訂學習計劃和建議。
組織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政治理論、時事政策和黨章、黨的基本知識、法律知識及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圍繞中心工作,開展宣傳鼓動工作。
負責社會注意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的具體工作。
4、紀律檢查委員的職責
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主要負責支部的紀律檢查工作。
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提高全體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防止和糾正不正之風。
對黨員進行紀律監(jiān)督,檢查黨員執(zhí)行《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遵守黨的紀律的情況,對黨員違紀問題及時組織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受理黨員和群眾的來信來訪、黨員的申訴和控告,及時向支部委員會和上級紀檢部門匯報,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
考察、了解受處分黨員改正錯誤的情況,對他們進行有效的幫助和教育。
5、青年委員的職責
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指導共青團支部工作和青年工作。
指導本單位共青團組織圍繞黨的中心工作,結合青年特點,開展團的互動。
支持、幫助團組織搞好自身建設。
指導團組織以培養(yǎng)“四有”新人為目標,加強對團員、青年的教育工作。
指導團組織開展推薦優(yōu)秀團員作黨的發(fā)展對象的工作。
黨小組長職責
(1)執(zhí)行黨支部布置的任務,帶領黨員執(zhí)行黨支部的決議,并負責檢查監(jiān)督。
(2)帶領和組織黨員學習理論、黨的基本知識、黨的方針、政策。
(3)按時組織與召集黨員開好黨小組會,嚴格黨的組織生活。
(4)組織黨員積極做好群眾工作,了解和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組織黨員為群眾做好事。
(5)了解黨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經常向支部反應黨員的意見和要求,做好黨員的思想教育工作。
(6)發(fā)現和培養(yǎng)本小組周圍的積極分子,協助黨支部做好對預備黨員的教育和考察。
(7)按時收繳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