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助學金政策
1、什么是國家助學金?
答:國家助學金是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助學項目,主要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疲ê呗殹⒌诙䦟W士學位)在校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
2、哪些學生可以獲得國家助學金?
答:在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高等?茖W校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本?疲ê呗、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可以獲得國家助學金。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3、國家助學金的資助標準和比例是多少?
答:國家助學金的全國平均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000元,具體標準可以設定為2-3檔。全國每年獲得資助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約占全國高校在校學生總數(shù)的20%。
4、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學生需要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答:符合以下條件的在校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5、國家助學金如何申請、評審和發(fā)放?
答: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jù)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向高校提出申請,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各高校根據(jù)財政部、教育部頒布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和本校制定的具體評審辦法開展評審工作,于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每年發(fā)放10個月,高校應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fā)給受助學生。
6、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否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答:在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7、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是否可以獲得國家助學金?
答: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二、申請時間及相關注意事項
1、申請、評審和發(fā)放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于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各年按10個月發(fā)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fā)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按照規(guī)定國家助學金發(fā)放時間是每月發(fā)放到學生。但是有的學校為了方便,都是一年發(fā)兩次,一次發(fā)一半。大部分學校對于國家助學金發(fā)放時間:一般是在6月中旬發(fā)的,而且助學金是分兩次發(fā)的,每次發(fā)一半,還有一次是在一月份發(fā),大都是在每學期快要結束發(fā)的。
2、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三、家庭經濟困難如何認定?
1、哪些學生屬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答:根據(jù)教育部、財政部2007年6月26日下發(fā)的《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07〕8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各校均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具體辦法。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有什么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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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標準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和財政部門參照本行政區(qū)域內各地(市、州)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認定標準可設置一般困難、困難和特殊困難等2-3檔。對照設置的認定標準,學校遵循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的原則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學校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時需要學生提交哪些申請材料?
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由各高校每學年組織一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初次申請認定時,需要先填寫《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到家庭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到學校后,提交蓋章的調查表,并在學校的組織下,填寫《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已經被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再次申請認定時,如果家庭經濟狀況沒有發(fā)生顯著變化,可以只提交《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