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qū)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考籍管理系統(tǒng)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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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已經預注冊但未照相確認信息,可以登錄系統(tǒng)修改注冊信息;
若你已經照相確認信息,可以登錄系統(tǒng)查看信息、填報考試科目和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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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52.未在規(guī)定的座位參加考試
□53.考試開始信號發(fā)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繼續(xù)答題
□5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
□5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
□5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
□57.將試卷、答卷 ( 含答題卡、答題紙等 ) 、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
□58.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guī)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 ( 含答題卡、答題紙等 ) 上標記信息
□59.其他違反考場規(guī)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取消該科目的
考試成績
□6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62.抄襲或者協(xié)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63.脅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
□64.攜帶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
□6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
□66.故意銷毀試卷、答卷 ( 含答題卡、答題紙等 ) 或者考試材料
□67.在答卷 ( 含答題卡、答題紙等 ) 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
□6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 ( 含答題卡、答題紙等 ) 、草稿紙
□69.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的行為
各科考試
成績無效□71.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加分資格和考試成績
□72.評卷過程中被認定為答案雷同
□73.考場紀律混亂、考試秩序失控,出現(xiàn)大面積考試作弊現(xiàn)象
□74.考試工作人員協(xié)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查實
□75.其他應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76.組織團伙作弊
□77.向考場外發(fā)送、傳遞試題信息
□78.使用相關設備接收信息實施作弊
□79.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
□8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82.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8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試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84.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85.故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
終止該科目考試,各科考試成績無效
關于在各類教育招生考試中使用二代身份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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