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辦理計劃內新生嬰兒入戶。
(只適用于在中國大陸地區(qū)出生的新生嬰兒,不適用于在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出生的新生嬰兒)
辦理材料
1、《入戶申請表》
2、《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點擊查看《出生醫(yī)學證明》辦理指南
3、《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規(guī)生育通知單》(出生后應先到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辦公室作出生統(tǒng)計后,再申報戶口)(原件和復印件)點擊查看《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規(guī)生育通知單》辦理指南
4、父母雙方的結婚證、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辦理流程
步驟1:領取并填寫《入戶申請表》
步驟2:準備材料
步驟3:現(xiàn)場辦理
辦理地點
望江路派出所
地點:老馬路10號
電話:85433699
南站地區(qū)派出所
地點:棕樹北街3號
電話:85227123
跳傘塔派出所
地點:成科路6號
電話:85222200
成都市派出所名單/地址一覽表
辦理時間及費用
收費標準:居民戶口簿首次辦理免費(丟失、損失、補發(fā)6元/本)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