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申請人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guī)定標準的,家庭收入低于規(guī)定標準的,是外來務工人員,且在本地穩(wěn)定就業(yè)達到規(guī)定年限的。申請流程總共可分為受理、初審、復審、公示這四個步驟。以下是小編收集的山東公租房的相關信息,僅供參考。
一、山東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山東省公租房申請條件及所需材料:
(一)具有市內六區(qū)、環(huán)城四區(qū)非農業(yè)戶籍,取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補貼、廉租住房租房補貼和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資格且尚未租賃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已領取廉租住房租房補貼或經濟租賃房租房補貼,且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請。
(二)具有市內六區(qū)、環(huán)城四區(qū)非農業(yè)戶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萬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請,包括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單人戶。
(三)經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類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地來津工作的無房人員。
二、山東公租房的申請流程及步驟
1、受理。對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應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憑證。
2、初審。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復審。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提出復審意見。合格的進行公示;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公示。復審合格的申請人將在市公租房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內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情況,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市公共租賃房管理局接受實名舉報,并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經核查異議成立的,應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5、輪候。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申請人輪候庫,申請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網或申請點查詢。輪候期間,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數等情況發(fā)生變化,應主動和及時向原申請點如實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