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體育加分測試
(一)測試項目
田徑、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術、游泳。
(二)測試對象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只限于2015年1月1日以前)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獲集體項目(限定籃球、排球、足球)前8名者;參加省級體育比賽(賽事必須符合省教育廳規(guī)定,見附件1)獲得個人項目(限定田徑、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前6名、集體項目(限定籃球、排球、足球)前6名的主力隊員。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只限于2015年1月1日以前)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含殘奧會、亞殘運會)取得集體或個人前8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含全國殘疾人運動會)個人項目前8名者,經逐級審核批準可免測享受優(yōu)惠加分(所有體育項目均可加分,但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
2015年1月1日以后取得上述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的考生,不再具有高考加分資格。
(三)報名辦法及要求
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體育加分測試報名時間為3月1日至8日;報名地點為考生參加高考報名時的報名點。申請高考體育加分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供競賽秩序冊及比賽成績冊原件,填寫《湖南省高考體育加分測試登記表》(見附件2),一并由報名點匯總交當地招生考試機構。
(四)報名資格審查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對本轄區(qū)內報名參加高考體育加分測試的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查。
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于3月12日前對報考高考體育加分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3月14日前,各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將本地報考高考體育加分考生的全部報考資料(獲獎證書原件、成績冊和秩序冊)交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審核。市州招生考試機構要對轄區(qū)內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認真審核,并將審核合格的考生造具《湖南省2017年高考體育加分測試名冊》(見附件3),連同《湖南省高考體育加分測試登記表》和考生獲獎證書原件、成績冊、秩序冊,于3月17日上午9:00到我院進行審核(請相關市州派一名干部于3月16日下午到我院報到),我院將會同省教育廳有關處室,對各地上報的高考體育加分證書資料進行復審,經復審合格的名單,由市州統(tǒng)一輸機打印《湖南省2017年高考體育加分測試證(須加蓋公章)》并分發(fā)至有關考生。
(五)測試安排及有關規(guī)定
1.2017年普通高考體育加分測試定于4月10日進行?忌鷳{測試證、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于4月9日到湖南師范大學體育學院報到,按規(guī)定繳納有關費用,參加全省統(tǒng)一測試。
2.測試的方法和標準執(zhí)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yè)考試細則和評分標準》(2017年版)(見湘教考普字[2016]11號)。申請了體育加分的考生,經審核批準可免測者和測試合格者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可按當年規(guī)定享受優(yōu)惠加分,沒有按要求參加全省測試或測試達不到合格標準的考生不能享受優(yōu)惠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