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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學“啟航計劃”招生簡章,招生專業(yè),招生錄取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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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的入學比例,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讓更多勤奮好學的農村孩子能夠進入大學學習,圓自己的大學夢,上海大學2015年繼續(xù)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啟航計劃”,該計劃主要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的農村學生開展。

  一、領導機構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招生對象

  1.該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yōu)良的農村學生(天津、海南、寧夏、青海、西藏地區(qū)除外),具體實施區(qū)域由各省(區(qū)、市)確定;

  2.學生符合下述所有條件即可報名:

  1)符合2015年所在省(市)普通高校統(tǒng)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

  2)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必須在本省(市)確定的實施區(qū)域的農村;

  3)考生本人必須在所在省(市)確定的實施區(qū)域的縣及縣以下高中具有連續(xù)3年的學籍并實際就讀;

  4)考生本人必須在所在省(市)確定的實施區(qū)域的農村具有連續(xù)3年的戶籍;

  三、招生名額及招生專業(yè)
招生專業(yè) 計劃 招生科類
人文社科類 40 文理兼招
理學工學類 60 僅招理科生


  四、報名辦法

  2015年4月20日~5月5日,考生登陸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報名系統(tǒng)(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以下簡稱“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報名要求如下:

  1.根據系統(tǒng)提示在網上提交:

  1)個人基本信息;

  2)個人及父母的戶籍信息;

  3)中學信息;

  4)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年級排名及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等第等學業(yè)成績;

  5)個人陳述(請簡單描述自己,簡述個人的專業(yè)興趣、學科特長,以及其他可以證明自己能力的各類創(chuàng)作、比賽或活動等情況;字數1000字左右);

  6)高中期間如參加過社會活動或有獲獎者,提交獲獎證書及參加的社會活動(面試時,出示獲獎證書原件);

  7)《考生誠信承諾書》;

  8)專業(yè)志愿;

  2.同時,考生按系統(tǒng)報名流程的規(guī)定下載申請表。申請表、高中成績單等材料必須按要求由中學蓋章或本人簽字后掃描(或拍照)上傳至系統(tǒng),并確定志愿(材料上傳并確定志愿后報名成功)。上傳至報名系統(tǒng)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忌鸁o需另行郵寄報名材料。

  上傳至系統(tǒng)的申請表等材料如未按要求進行中學蓋章或本人簽字,視為報名無效;如有獲獎,但未按要求上傳獲獎證書彩色掃描件者,其獲獎情況不予認可。

  五、選拔程序

  1.材料審核

  2015年5月,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完成考生戶籍、學籍資格審核并進行公示;同時我校專家組根據考生的申請材料,綜合考查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yè)成績、獲獎情況等信息,擇優(yōu)確定參加我校測試的考生名單。

  2015年6月3日,考生可通過原報名系統(tǒng)查詢是否具備測試資格。同時我校將按教育部規(guī)定公示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

  2.筆試

  1)下載“準考證”:

  2015年6月3日,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在原報名系統(tǒng)下載“準考證”;

  2)筆試科目:

  報考人文社科類:中英文閱讀及寫作;

  報考理學工學類:數學;

  3)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4)筆試結果查詢:

  我校將根據筆試成績確定參加綜合面試的考生名單;

  參加綜合面試的比例,視生源情況而定;

  筆試結果查詢時間及方式:詳見“準考證”;

  3.面試

  1)面試內容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學科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邏輯思維、溝通反應等綜合能力,由多位學科專家獨立打分,綜合評價;

  2)面試時間、地點:查詢筆試結果時,予以通知;

  4.確定入選名單及入選專業(yè)

  1)根據考生合成成績(筆試成績60%+綜合面試成績40%)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及相應的入選專業(yè);如合成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及入選的專業(yè);

  2)入選考生名單報上海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3)入選結果查詢:

  查詢時間:2015年6月22日

  查詢網站: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5.公示

  獲批“啟航計劃”的入選考生名單按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公示,并及時將考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

  注:本次測試免收報名測試費。參加測試的學生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向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yè)生辦公室提出申請,我辦將酌情提供路費和住宿補貼。

  六、錄取政策

  獲得我校“啟航計劃”入選資格的考生,符合下述要求者,我校按照已確定的入選專業(yè)直接予以錄取:

  1.必須參加當年所在省市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2.必須按所在省市招辦關于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志愿填報的有關規(guī)定,在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批次第一志愿填報上海大學以及入選專業(yè);

  3.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錄取資格線;

  七、監(jiān)督約束機制與申訴渠道

  1.上海大學“啟航計劃”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同時接受上級紀委、監(jiān)察部門、校紀委、校監(jiān)察處對招生工作實行全過程監(jiān)督、檢查。

  2.如果考生對上海大學本項工作有異議,可向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yè)生就業(yè)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意見,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yè)生就業(yè)辦公室負責作出答復。如仍持不同意見,可逐級向上反映。

 八、其他須知

  1.對在“啟航計劃”招生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有違規(guī)行為的學生,取消其錄取資格,已經錄取的則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2.我校“啟航計劃”招生工作實行考試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親屬或輔導過的學生參加考試,參與命題與面試的專家須主動申請回避。否則如經舉報核實,將終身取消命題、面試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依法給予相應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也不對考生和家長作任何形式的承諾。

  4.學校嚴禁中介機構參與招生考試工作。

  5.咨詢電話:021-66134148投訴監(jiān)督電話:021-6612857工作日接聽時間(周一~周五):上午9:00-11:00,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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